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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
前辈约我见面。我们已经两年没见了。我说今天有事。前辈以不符合前辈身份的口气问,几点?傍晚我要回老家。我磨磨蹭蹭地摸索着手机,又补充说,参加朋友的葬礼。“啊……”前辈答应一声,慢吞吞地问,那下午怎么样?

我翻了会儿抽屉,干脆整理起了衣服。尽管是六月,外面却很热。我取下书桌上的收纳箱,统统倒在地上。家里满是往年的灰尘,纷纷扬扬。抽屉里的东西全部掏出来。我想把冬天的衣服挪进箱子,再把夏天的衣服装进抽屉。衣服大小不一。体重总是起伏不定。最瘦的时候和现在差了二十公斤。半年前我第二次辞职,身体迅速膨胀。有段时间我总是趴在地板上盯着笔记本,吃着零食上网,或者追看美剧。前辈好像也是从别人那儿得到我的消息,才跟我联系,否则大白天也不会提出那么突兀的要求。我早就讨厌沉重的冬装了,于是兴奋地挑选着夏天的衣服。去年真的买了好多衣服,每个季节都买,什么流行买什么,想买就买。我有足够的经济实力,而且也发现了打扮漂亮的乐趣。买了衣服就要见人,见了人就要喝酒,喝了酒就要犯错,犯了错就要后悔。这些我都知道。不过,这种模式也让我心安理得,感觉自己没有严重脱离社会语法。当时我对自己的身材很满意。

只有高三那年,我的体重远远超过现在。有一天,我正大口啃着没切片的吐司面包,正在看电视的爸爸突然大喊:“别吃了!”平时家人之间很少说话,大家都目瞪口呆地盯着爸爸。

爸爸的斯文和温顺远近闻名。无论是以前还是在那之后,我几乎从没和爸爸说过话。算起来,爸爸认真跟我说过的唯一一句话就是“别吃了”。相反,妈妈却鼓励我吃任何东西。现在每到节日,妈妈仍然在亲戚面前夸我:“这孩子一起床就吃年糕,水都顾不上喝。”不管我是四十八公斤,还是七十公斤,妈妈都说现在这样正好。面对父母的反应,我的态度也很淡漠。直到那时,我还以为自己的赘肉是婴儿肥。

夏装没有期待的漂亮。都是看一眼就兴冲冲买下的衣服,现在看来很奇怪。流行怎么那么快就过时了?这还没过多久啊,皱巴巴堆放的衣服便暴露出我寒碜的趣味和购物史,真让人郁闷。去年还得意扬扬穿在身上的是什么呢?无论如何,现在必须挑出参加葬礼的衣服。我在裤子和短裙之间纠结不已,最后选择了垂到膝盖的黑色A字裙。幸好有同样颜色的衬衫,用作换季期间的吊唁服装应该没什么不妥。

其实,我还有不少黑衣服。

02

前辈是最早带我走进棒球场的人。他还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弘益大学的独立文化,大学路小剧场的冷清多么令人愉快。他是那种每个集体都会有的亲切又有人气的男人。我从没见过像前辈那样的理想男人。我尊敬他,愿意和他说话,如果他不介意,我还愿意跟他上床。哪怕他有怪异的性取向,我也会说“男人热爱自由,我喜欢服从”,然后紧闭双眼随他而去。当时我对男人有着莫名其妙的偏见。

我以为世界上有两种男人,一种是无趣的好男人,另一种是有趣的坏男人。后来我才知道,世界不是平的。我也是很晚才醒悟,其实我喜欢的既不是好人,也不是坏人,而是能够分清人世的复杂和坎坷的男人。当时我感觉前辈是既善良又令人愉快的唯一的异性。尽管自己各方面都不尽如人意,我却摆脱不了早熟而且自负的女大学生的傲慢,总觉得同龄的男孩子都是废物。

遇到前辈是在新生欢迎会的时候。当时我在太多的人、太差的空气和太多的商品中间不知所措。当然,校园的草木和春夜凉爽的空气足以令我心动。现在我依然相信树木喷出的植物防御物质“芬多精”里掺杂着爱的灵药。否则,那么多新学期的青春怎么可能同时兴奋得不知所以呢?繁殖期的年轻人喷发出的能量深情而青涩,露骨却又新鲜。我喜欢在新的城市里迎来二十岁。

哲学系人的目光、语气和脸色也让我心生好感。那个年龄似乎理应如此,我总是陷入莫名其妙的忧郁。我喜欢自己的忧郁,甚至期待有人了解这种忧郁。迎新会那天,我悄悄溜出聚集在草地上的人群,也是这个缘故。我想通过自己的不在,让别人知道我存在的事实。

我离开聚会,却没有溜回家,而是在人文学院附近徘徊。尽管我不喜欢撒娇、忸怩作态,然而我还是期待有人像寻找隐秘画卷似的发现我,在我额头画个爽快的大圆圈。可是前辈就在那边,在黑暗的人文学馆通道上。走廊尽头的转弯处,站着修长而朦胧的轮廓。我不知道他是去卫生间,还是去看信箱。关键是前辈认出了我。

“你,是美英?徐美英。”“啊?嗯。”我惊讶于前辈竟然知道我的名字,同时也隐约感到不安。难道是因为我太胖,引人注目?刚才我在真话游戏中说了个非常龌龊的笑话,结果铩羽而归。

“听说你来自云山,那是我爸爸的故乡,所以记住了。”“啊,是的。”“你怎么一个人?”“啊,我,没什么,就是想点儿事。”也许是因为借口太拙劣,也许是因为我使劲眨眼睛,前辈轻轻笑了。“看你不在,我出来找找。一会儿见。”

我慌里慌张地点头,然后朝着和他相反的方向走去。没有明确的目的地,只是觉得应该这样。他朝草坪走了几步,问我,你不去吗?然后转头又说了一句:“抬起头来走路,小家伙。”

也许,就是这个缘故吧。后来有人问我爱情是什么的时候,我就回答“知道我不在的人”。我说得郑重其事,酒桌当场冷清下来。我也很尴尬,于是放肆地喝酒。那天夜里酒兴正浓,课长鼓动大家玩真话游戏。我借着酒劲对课长说:“这个世界上我最讨厌的就是真实,第二讨厌的是游戏啊!”那天应该也是新职员欢迎会。经理说:“哈哈哈,徐美英小姐这是怎么了?”我像《马粥街残酷史》[插图]的主人公那样悲壮地大喊:“我操韩国所有的真实!”话没说完就倒在桌子上了。我套用了电影台词,“我操韩国所有的学校!”然后我穿着套裙坐在椅子上,叉开双腿睡着了。

从那以后,我在职场生活中常被嘲笑为“真实恐惧症”“游戏恐惧症”。“抬起头来走路,小家伙。”小家伙,小家伙……我不知道这是亲切的表达,还是试图抹掉对方的性别。前辈总是叫我“小家伙”。后来,他用硕大的手掌胡乱抓弄我头发的时候,我会很激动,很舒适,甚至想跷着脚后跟大喊“还要!还要!”虽然只有不到一分钟的无聊瞬间,可是那天,俊前辈不知不觉地做了非常重要的事情。他在我额头上画了个红圈。

03

约定的地点很远。透着樟脑丸气味的夏装放进洗衣机,饭泡进水里,放点儿金枪鱼罐头,吃完后我早早出门。地铁里已经开起了空调。好久没出门了。柔和的淡绿色的风景和阳光射入玻璃窗。闭上眼,深呼吸。感觉透明的芬多精颗粒穿过玻璃壁,一颗一颗渗透进来。

“真好啊,真好,最近的空气……”我刚吐了口气,立刻感觉到腰部的压力。刚才就在腹部用力,所以肚子鼓鼓的。我担心裙子拉链会撑开。以前也有过,我在交友会上穿着紧身T恤使劲憋气,最后在对方面前连连打嗝。

上午接完电话,刚开始我决定不出去。我讨厌解释自己的近况,也不想让前辈看到我比从前更胖了。前辈没见过我最瘦的样子。我从刚喜欢前辈的时候开始减肥,直到进入公司身材才变苗条。我不由得焦虑起来,要是前辈从我脸上发现了落伍者的神色,那可怎么办呢?光合作用的人身上有光合作用的光芒,吃电子波的人脸上必然流露出电子波的光芒。

可是,前辈一句“请你帮忙”让我动摇了。他是那种不愿给人添麻烦的性格,轻易不会给我打电话。困难的时候能来找我,我很感激,也很开心。吊唁晚点儿也没关系。医院在客运站附近,我计划在父母家里过夜,只要不错过末班车就行。

——到哪儿了?手机振动吓了我一跳,我下意识地颤抖了。

——我在路上,一点之前应该能到。

——到了大厅给我打电话好吗?谢谢你来。我用拇指轻轻摸了摸“谢谢”二字,然后呆呆地望着窗外,突然担心自己嘴里的焦味,赶紧从包里拿出口香糖嚼了起来。前辈也知道吗?我惦念他这么多年了。有憧憬,也有喜欢。也许是,也许不是。是不是都无所谓。反正前辈已经有女朋友了。我觉得自己没有能力战胜他们积累的时间。那个素昧平生的女人,我确信她比我好。前辈选择的女人嘛,当然好了。我心里真想连那个女人也一起爱。

起先我也没什么欲望。遇到俊前辈,而且成为朋友,这已经让我很感激了。人生很难遇到真正有共同语言的人。我记得在没有电视也没有电脑的阴湿自炊房里,偶尔能看到前辈的短信,真的让我倍感欣喜。夜深人静,看到通知新消息的微弱灯光,我的心也跟着红光闪烁。

只有那个年纪才能写出的单纯而幼稚的句子曾让我深深依赖。前辈认真地听我说话,不轻易做判断,也不给忠告。他经常开些天马行空的轻松玩笑。不让对方难堪,同时又能带来安慰。没多久,我很自然地加入了前辈主持的诗友会。前辈说喜欢我的文笔。我以为喜欢我文笔的人当然也会喜欢我。我用妈妈给我的取暖费请前辈喝酒,即使裹着风衣在结冰的房间里睡觉都觉得幸福。

因为那天,前辈第一次让我请他喝酒。不记得什么时候了,我在自炊房里混日子,曾给自以为已经很亲近的前辈打过电话。那是星期天,我用手洗干净在冷水里泡了太久而结冰的牛仔裤,然后睡了一整天。睡梦中,我的肺也像来到陆地的鱼那样急促起伏。生活不规律,再加上煤烟和饮酒,我的身体变弱了。那时我养成了习惯,只要感觉不舒服或疲倦就要睡大觉。有时我像嗜睡症患者,昏昏沉沉地睡上两天。

那天也是这样,睁开眼睛的时候,太阳已经落山了。我习惯性地把前辈送我的《某一天》塞进录音机,打开电源。这是很久以前的磁带,背面是“健全歌谣”。《只有下午的星期天》静静地弥漫在整个房间。我突然很想和前辈说话。

——前辈,我好想去棒球场。没有反应。正当我闷闷不乐的时候,回复姗姗来迟。

——为什么?我握住手机,趴在地板上笑了。

——没什么,就是想去棒球场叫喊。很快,通知短信到来的振动音再次响起。

——你以为棒球场是叫喊的地方吗?

——那是什么?

不一会儿,前辈得意扬扬地回答:

——棒球场是神殿。

“啊!”我感叹。这是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的瞬间,心脏发出的效果音。于是,我们互相发送了几条无用的短信,然后相约去棒球场。我又骗妈妈说买书,要钱买了垂到脚腕的白色连衣裙。现在想来,那条裙子土气而滑稽,然而我还记得把它挂在自炊房的墙上,看了整整一周。我担心万一前辈向我表白怎么办,同时又挑选哪件是最漂亮的“内裤”。我抓耳挠腮,这条内裤用于第一次关系是不是太大了。

星期六,我终于迈着忐忑的脚步到达蚕室的时候……我们系诗友会的女孩子们正在售票口前叽叽喳喳,像蚂蚁堆。无论弘益大学,还是大学路,都是这样。前辈冲我灿烂地笑着,有时我却感觉他的亲切有点儿粗野。

另外还有个契机让我真心喜欢上了前辈。那个瞬间,我也像前辈认出我那样认出了他。

前辈四年级,我二年级的夏夜,全国持续出现了史无前例的热带之夜。我穿着背心,整个晚上都气喘吁吁。我房间的窗户紧贴着隔壁房间的墙壁,通风不好。打开风扇,吹出的却是湿漉漉热乎乎的风,令人窒息。几次跑进浴室冲凉也没什么效果。太热了,热得我想哭。

凌晨,我终于跑出了房间。我打算去网吧或桑拿房里降温。突然间,我又想到了学校。我们系的学生会室里有台小型空调,那是进入国内一流大企业的前辈捐赠的。学生会室装空调是史无前例的大事,同学们都异口同声地称赞前辈。前来学生会室休息的人骤然增加,原来乱七八糟的东西也得到了整理。从家到学校步行需要十分钟。现在应该没有人,打开空调躺在沙发上,应该可以舒舒服服睡个好觉。

想到全身的汗水会在瞬间挥发,我甚至有点儿兴奋。期待着凉爽温柔的风,我打开学生会室的门。里面有人。修长而朦胧的轮廓,还是我认识的人。他用报纸蒙着脸,躺在沙发上睡着了。不一会儿,察觉到动静的他慢腾腾地坐了起来。

“哦?”

“前辈怎么在这儿?”

“你呢?”

我犹豫片刻,坦率地回答:“房间里太热了。前辈呢?”

前辈摸着脖子,不好意思地说:“我没赶上车。”前辈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酒味。

“这里有蚊子,还很冷。”

前辈不停地左抓右挠。空调开久了,房间里冷飕飕的。我说上会儿网就走,便朝着电脑桌走去。前辈说“我也是”,飞快地走到我旁边坐下了,跟我隔着两三个位子。前辈和我都没开灯,周围很暗。咔嗒咔嗒,我们之间只有尴尬的鼠标的声音。我习惯性地链接到常去的哲学系论坛。“可以开音乐吗?”我点了点头。

前辈调高了麦克风的音量。那是碰一下平均会有三万只细菌粘到手上的古董麦克风。音乐是前辈曾用邮件发送给我的李秉佑的吉他演奏曲。气氛轻松了。恰在这时,哲学系论坛的会员窗口浮现出前辈的ID。我立刻给他发纸条。——好神奇。听到某首曲子,我会想起第一次让我听到这首曲子的人,而且很频繁。第一次走过的路,第一次读过的书也是这样。总会想起第一次让我知道世界上有这种东西的人。也许应该说是“让我知道名字的人的名字”?这东西似乎永远跟随着事物。

我暗自感叹:“天哪,我竟然能说出这么精彩的话!”前辈的纸条更精彩。

——我们无法忘记神灵,或许也是这个缘故。“啊!”我的心里再次感叹。既然说到这里,我还想再说点儿什么。

——以前新生欢迎会的时候,前辈说没看到我,就出来找我。就是在这个走廊见面的日子。当时……谢谢你。前辈似乎没想起来,摇了摇头,然后“啊!”了一声,飞快地打字。

——啊啊,那天?那天是几位大哥让我找你。大哥让的。

——……

我真想拿棍子打碎学生会室的玻璃窗,还要大喊“我操韩国所有的大哥!”我像吃了大便似的满脸沮丧。前辈置若罔闻,天真地说:“看看这个。”我走近前辈的座位。前辈坐着,我弯腰站着。黑漆漆的学生会室里,两个人的脸上映出显示器的微弱光芒。他指了指电脑桌面上的文件夹。那里汇集了哲学系所有人的照片。很多都是“哲学家之夜”、教师节活动、MT[插图]和迎新会的照片,还有爱好摄影的同学们随手拍摄的风景。

显示器上缓缓闪过人们的身影。每当看到熟悉的面容,我和前辈就会笑嘻嘻地评头品足。终于,我的照片出现了。那是以樱花做背景,在学校楼顶拍的单人照。拿相机的人在对面楼里按下快门,窗户周围四边形的黑暗像镜框一样包围着春天。我站在春天中间。

“我喜欢这张照片。”前辈点击“暂停”,幻灯片播放状态下自动翻页的照片停止了。“我不喜欢。”“为什么?”“因为这个书包,和衣服太不搭配了,腿也显粗。”我指着土黄色的人造革书包,大发牢骚。当时我只有这个书包,不管穿什么衣服都只能背它。“我是因为书包才喜欢这张照片。”前辈盯着屏幕说道。“什么?为什么?”前辈低声自言自语:“我看见了这个女人的‘生活’。”“……”

我静静地注视着他映在蓝光里的侧脸。我决定从现在开始,正式喜欢这个人。我相信,全世界只有前辈这样评价我的照片。

04

——美英啊,今天几点来?时间允许的话,我们在现代药店门口见面。美希发来短信。她是我现在仍然保持联系的几个小学同学之一。事实上,通知我炳万讣告的人也是她。

——可能要九点以后才到。出发的时候给你电话。想到要和故乡的朋友们见面,我有些紧张。因为年轻,还没有失去朋友的经验,所以现场应该会聚集很多同学。大多是留在家乡做生意或在附近化学工业园上班的家伙。炳万也在那里的工厂上班。

小学时代,炳万和我做过两三次同桌。刚学除法那天,他总是很烦人地跟我说话,搞得我数学成绩惨不忍睹。直到现在,我依然记得他打扰我对数字的专注力的瞬间。尽管又急又烦,然而为了不伤同桌的心,我没有表现出来,当然也担心被老师训斥。那真是不安而又复杂的瞬间。问题是从那之后,我的数学成绩一落千丈。

后来每次数学考砸,我都感到委屈,仿佛都是炳万的错。总之,我们经常聚会玩耍。大部分同学都是在做生意的父母身边长大,所以无论如何要在外面混到天黑才回家。想起当初令人振奋的肺活量,现在还觉得轻松。拉帮结派、熟悉规则、动用微不足道的词汇量拼命争吵,气呼呼地回家。

忘了什么时候,为了尽可能悠得更远而助跑上了秋千,按捺住即将爆裂的心脏,我终于领悟道:“原来成长是快乐的事情。”炳万也是这样吗?也许是吧。他也的确爱跑爱跳。他好像在公司附近遭遇了什么事故。除了偶尔在镇客运站看到他身穿校服抽烟,我几乎没见过炳万。

告诉我前辈近况的人是亨万哥哥。他和俊前辈同届,也是诗友会成员。他不写诗,每天喝酒,但是口才很好,擅长活跃气氛。四年级之后,俊前辈就不参加诗友会了。他似乎忙着准备就业,听说他递交申请书的地方都没有录取他,女朋友也分手了。我们经常发送“圣诞快乐!”“新年快乐!”之类的短信,也说过“有时间喝一杯”,实际上从来没有真的这样。

前辈几乎不和学校里的人们来往。准备高考或其他考试期间断绝人际交往的情况并不少见,然而像前辈这样还是有点儿出人意料。我们的关系远不如我想的那么深厚,这个事实令我闷闷不乐。

亨万哥哥在酒桌上不停地说别人的事。谁的年薪多少,谁被迫写减薪同意书,科长挨个叫来职员,每个人都被迫写了。人们纷纷说“我活得更累”“我活得更狼狈”。一名同届校友抱怨说,就因为在故乡是陕川的部长面前随口骂了句全斗焕,结果深受排挤。“喂,那也比俊强。”我假装没听见,却为“俊”这个名字竖起了耳朵。

“他不是在供货公司上班吗?干了不长时间就辞职了。那家公司的性贿赂很猖獗。客户做那种事的时候,俊负责结账。天冷了,他就在外面等着,冻得浑身发抖。完事之后叫来经理送客。”

有人开玩笑说:“为什么等着,一起玩不行吗?”几个人笑了,其他人却没笑。一个前辈看了看女人们的眼色,换了话题:“他不是想做导演吗?”

亨万哥哥撕了块鱿鱼,说道:“嗯,好几次都走到最后,可还是落选了。最近听说去了有线电视台?”

早晨接到电话,我首先感到欣喜。我知道前辈有多想进电视台。前辈详细询问了我的情况,过得怎么样,是不是还住在原来那个社区,然后说了些不是很熟悉的人们的消息,又胡说八道了几句。他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儿焦躁不安。很快就没什么好说的了,他犹豫着问道:“美英啊,今天有时间吗?”

原来他是问我能不能临时出演他负责的节目。有人改变主意,这个问题只能由他自己解决。他说需要在普通人中挑选,却又不认识什么人,刚来公司不久,很为这件事头疼。“前辈是导演吗?”“呃?不,是助理。”“哦,原来是这样。前辈,真的对不起……”“也就是类似背景的角色。假背景。不会经常被拍到,你就当是群众演员吧。”前辈继续让我为难,不动声色地建议我把这件事当成打零工。他又补充说,片酬还不错。看来他知道我缺钱。

“我今天还要参加葬礼。”

“嗯,是吗?”前辈的声音有气无力。

“我有点儿不好意思。”

“是的,可能会这样。”

“……”“不行吗?不行,是吧?”

“……”

尴尬的沉默流过我们中间。我忍不住先开口了。“只要坐着不动就行吗?”前辈喜出望外,说道:“嗯?嗯,当然,当然。这次也不需要重拍,很快就能结束。”后悔如潮水般涌来,可是为时已晚了。“对了,还能玩游戏呢,没事的,不难。谢谢你,美英,真的很感谢。”

“什么?你说什么?玩游戏?”心底急切的呐喊尚未传出,前辈就急忙挂断了电话。我没能解释自己曾经有过“游戏恐惧症”的外号。即使通话没断,恐怕我也不会说。前辈那么开心,我说不出口。

前辈没有出现在大厅。自称作家的女人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。那是个稚气未脱、看样子进公司不久的姑娘。拿到出入证,我们走进电视台。她说前辈忙得不可开交,出不来。在电梯里,她不假思索地问:“不热吗?”她看着我的黑色正装问道。她穿着活泼的条纹T恤,戴着橙色的斯沃琪手表。“傍晚要参加葬礼。没关系。”话是这么说,其实我已经汗流浃背了。

女人带我来到在电视台内部也颇显偏僻的普通人等候室。“进去吧。”“不,我先在这儿等。”我指了指放在走廊里的塑料椅子。我不想和陌生人待在陌生的空间里。“这样啊?助理导演马上就来。崔前辈非常感谢您。一大早就搞砸了,现在又在挨训。今天还请多帮忙。”

她像告诉我重要情报似的窃窃私语道:“我们导演有点儿神经病。”说完,她急忙走向拍摄现场。“哦,等一等。节目叫什么?”女人似乎有点儿惊讶,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就来了?她心不在焉地回答:“《韩国达人》。”

她走了。我独自坐在别扭的椅子上发呆。包括有线在内,我不怎么看电视,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节目。作家说这是开播没多久的新栏目。前辈迟迟没有出现。等候室前的走廊冷清而寂静。我靠在椅子上,低着头,一个身穿朝鲜时代武官服装的男人摇摇晃晃地走过。

摄影棚比想象中还要混乱。除了《韩国达人》的舞台,周边空间都摆满了各种杂物,散发着地下室的腐臭味。每天都要几次更换场景,这也不足为奇了。我蹑手蹑脚地走进摄影场,看到突兀地摆放在入口处角落里的希腊神殿柱子。学希腊哲学的时候捎带着学过,柱头拳曲的肯定是伊奥尼亚样式。柱子用劣质泡沫做成,每个浅挖下去的槽里都沾满污垢。贴着巨幅背景画面的木板和用塑料包起的行李包袱很引人注目。墙上张贴着“禁烟/白社长”“小心火灾”等标语。

不过,最震撼的还是挂在天花板上的几百盏照明灯。这些灯让我觉得自己走进了某种专业空间。“啊,前辈在这种地方工作,原来是这样的地方。”远处,牛仔裤兜里塞着剧本的前辈显得很有风度。

舞台上,大概情节和照明、音响等相互配合的“彩排”刚刚结束。编剧助理站在我的位置。我还见到一个看着面熟,却又想不起名字的喜剧演员。前辈说他来主持节目。我瞥了他一眼,试图不让自己分心。喜剧演员并不关心我。不过,他似乎意识到我努力不去看他的事实了。

导演坐在椅子上看剧本。他身材魁梧,不像神经病。听说他嘴巴很脏,动不动就骂人。果然不出所料,刚和我目光对视,他就大声喊道:“喂!她是干什么的?”我吓了一跳,当时就僵住了。前辈赶忙解释:

“代替那位患肠炎的演员。我这就让她做准备。”

前辈带我来到僻静的地方,要比刚才的片场更杂乱,更冷清。我们站在画有小小人工湖的假背景前。我们对话的样子很像话剧场景。我茫然地望着前辈,脸上满是疑惑和不安。不过,我没有忘记做出好看的表情。化完妆,戴上麦克风,准备工作都差不多了,我不知道还有什么问题。前辈严肃地看着我,好像要说什么重要的事情。

“美英啊,有件事我没告诉你。”我全身都僵住了。真想立刻夺门而逃,只是迈不动脚步。“不行,前辈。”“美英!”“我做不到。”我飞快地走向化妆室。前辈急忙追上我。“等一下。”前辈慌张地抓住我的胳膊。他的手心都被汗水浸湿了。“剪辑的时候尽量不让你露脸。除了你,还有很多穿同样衣服的人,不显眼。”前辈继续在手上用力。他抓得太紧,我的胳膊都疼了。

“不是说还要吃东西吗?”前辈颤声解释道:“今天的主人公是大胃王。大胃王比赛冠军,你知道吧?其他人只要尽量多吃就行了。美英啊,拜托了。这次要是再出差错……事先没说清楚,是我不好。我也不知道服装会是这样子。帮我这一次吧,就一次。”

“……”

天花板上的风扇转得真烦人。我有些埋怨地注视着前辈。前辈没看我的眼睛,低下了头。前辈的耳麦里传出模糊的声音:“妈的,还不快来?”

大胃王竟然是女人,而且很苗条。她穿着紧身背心,下身却是啦啦队女郎才穿的黄色迷你裙。看到她,我立刻明白前辈为什么找我,又为什么恳切地抓住我不放了。他想在周围安排很多胖子突出她,借以告诉人们:“这么瘦的女人比胖子吃得更多。”我穿上服装负责人给我的衣服,很长时间没有出去。这是制片人特意准备的小一号的摔跤服。

好容易把身体塞进紧得难受的衣服,腰部和腹部的肌肉立刻暴露无遗,丑死了。不管谁看了都会觉得很狼狈,很滑稽。我犹豫不决,听到作家的催促才走出化妆室。感觉像被人看到了自己的裸体,我紧紧蜷缩,四处张望。为了掩饰赘肉,我不停地拉扯衣服。我安慰自己,没几个人看有线电视,心里却恨不得马上放弃。前辈若无其事地哄我,鼓励我。他的话让我很受伤。

“美英啊,平时怎么吃还怎么吃。不用紧张,明白吗?”为什么不能夺门而去呢?这让我很苦恼。理由很单纯。我想帮助前辈。但是,我想在帮助前辈、按他意思去做的同时惩罚他,就像为了伤害父母而故意自虐的少年。

“好,开始!”刹那间,辉煌的照明遮蔽了我的视野,令我神情恍惚。摄像机镜头很陌生,人们好像在参加假装开心的奇怪派对。拿着提示卡的喜剧演员介绍主人公。世界吃热狗大赛冠军,美貌的旅美女侨胞“苏珊·李”。华丽的灯光之下,她伴着迎宾曲登场。她是那种经过适度日晒,看起来很健康的西式美女,脸上带着奇妙的自信和自我满足感。

我冷冷地站在右侧最尽头。她为首,左右各两人,共四人。一个是女柔道运动员,另外两个是男举重运动员,而我被介绍为普通职场人士。主持人和苏珊·李进行了常规而无聊的对话。什么时候发现吃的潜质,周围人有什么反应,平时饭量有多大,等等。

大胃王比赛不能重拍,因此不能出现失误。工作人员遵守事先定好的承诺和规则,慎重行事。随后,道具组拿来长桌子,上面堆放着无数令人作呕的热狗。关键是看谁在十分钟之内吃掉的热狗最多。胜者已经确定了。不过辅助演员们的身材也不容小觑,足以刺激观众们的好奇心。

铃声响了。选手们开始急匆匆地往嘴里塞热狗。仿佛只有这样吃才能取悦观众,仿佛他们出现在这里就是为了这样吃热狗。苏珊很从容。她似乎把暴食当成技术,老练而优雅地吃着热狗。首先分离面包和火腿肠,然后狼吞虎咽地吃掉火腿肠,然后蘸着水吞下面包。每个动作都准确而迅速。不知为什么,瘦女人贪吃的样子竟然很性感。相反,辅助演员们的吃相却显得凌乱而笨拙。

举重选手察觉到冠军的要领,也跟着模仿,却无力追赶苏珊的速度。我低垂着头,消极地嚼着热狗,不过还是打算尽力而为。也许是画面不好吧,导演大喊起来。前辈摸着耳麦,朝我跑来。我伏在桌子上,专心吃着热狗。我想尽量不让摄像机拍到我的脸。前辈拿来素描本,急忙写了几个字,然后来到我这边,拿着纸条使劲摇晃。让前辈看到我暴食的样子,我觉得很难堪,头垂得更低了。前辈有点儿不知所措了。不一会儿,我转头喝水的瞬间,忽然看见前辈手里的图画纸上的文字:——抬起头来,小家伙。……我立刻就蒙了。

我拿着热狗,停了下来。黏糊糊的番茄酱和芥末酱沿着双手流下来。剧组乱套了。导演似乎发出了什么信号。前辈面色苍白,又在图画纸上认真写着什么。他哭丧着脸,高高举起画纸,仿佛向我发出求救信号。——抬起头来,美英啊。抬抬头,求你了。

录像是怎么结束的,我已经想不起来了。我逃跑似的离开拍摄现场,慌慌张张地换上衣服,站在电梯前。我想直接离开,不和前辈打招呼了。返还出入证,走出电视台的时候,周围已经暗下来了。包里的手机不停地响。我不碰书包,无视振动音,径直往前走。我摇摇晃晃,好像挨了揍。我想尽快离开。当我站到地铁站前的人行横道上的时候,听见有人焦急地呼喊我的名字:“美英啊。”我没有回头。“美英啊。”信号灯变了。我快步逃跑。“等一下。”前辈抓住我的胳膊。他汗水涔涔,气喘吁吁。

“我走了。”我甩开他的手。他更顽强地抓住了我。我感觉胳膊上传来三十岁男人的强大腕力。“我去化妆室,发现你已经走了。”他仍然喘着粗气。“今天辛苦了。一定很累,回去休息吧。对了,你说要去吊唁吧?美英啊,今天真的很感谢。对了,你方便的时候……”我呆呆地盯着地面,等着前辈接下来的话。“你用短信把账号发给我,还有身份证号……”

05

脱了鞋,我瘫倒在地。房间里散发着湿漉漉的洗衣服味道。组合式二层衣架上挂着各种夏天衣服,像蜕下的皮。美希发短信问:“你不来吗?”还有前辈的短信:“路上顺利吗?”我呆呆地看着手机液晶屏的灯光,拔出电池。关了灯,我躺在地板上像个“大”字。天花板上的荧光灯不安地颤抖。这个房子里的灯很奇怪,即使按了开关也不会立刻熄灭,总是微弱地闪烁很长时间。因为电源切断之后,玻璃管里的物质还会发光。有时会持续几小时,闪闪烁烁,不能彻底熄灭。

我穿着黑色正装,仰望着天花板。地板很凉。不知道是因为天气,还是因为洗过的衣物,单间里充满湿气。躺在这样的房间里,感觉就像沉入深水。我久久不动,盯着玻璃管里流来流去的水银,忽然想起很久以前和故乡朋友们去过的地方,在波河看到的光芒。

那是八岁暑假里的事了。我和同村孩子们去学校后山玩水。比起小河,水太深了;比起水库,又太小了。这样的水坑被草丛包围,凹凸不平。人们都管那儿叫波河。不是泥潭,也不是河,反正人们就这么叫。那时候,跟我玩的朋友大概有五人。班里学习最好的民洙、后来毁了我数学成绩的炳万、我的死党美希,还有另外几个孩子。那天我和民洙吵架了。民洙先朝我泼水,我脱下连衣裙,哭丧着脸也朝他泼水。民洙弄出更大的水花,朝我走来。复仇接着复仇。

正在这时,炳万对大家说了句很奇怪的话:“喂,他们在谈恋爱!”我瞪着眼睛,仰起下巴。“喂!才不是呢!”炳万用拳头撞击了几下手心,开起龌龊的玩笑。“喂,这个你们都做过了吗?”民洙恼羞成怒:“兔崽子,胡说什么?”炳万继续描述性行为。“这个。这个。”民洙似乎不甘心,喘着粗气回敬道:“你这么有出息,所以你妈妈离婚了?”

刹那间,炳万满脸狰狞。大家面面相觑,谁都不说话。学习是民洙的长项,然而炳万却擅长打架。我相信炳万会立刻打倒民洙,打得他流鼻血。炳万却只是盯着民洙看了很久,转过身去,“喀,呸!”冲着江水吐了几口唾沫,然后深深潜入水中,消失不见了。民洙安慰朋友们,让大家不要在意。从那之后,每当有人朝我伸手的时候,我就以为那是民洙的手。

我们在水浅的地方玩了会儿,渐渐放松下来。某个瞬间,地面深陷,身体猛然被吸了进去。腥臭的水立刻咕嘟咕嘟地灌进嘴巴和鼻子。手脚不听使唤了,喘不过气来。好像谁也没有发现我溺水了。几个人躺在树荫下睡觉,还有几个在专心看鱼。我想求救,然而好不容易浮出水面,却又只顾喘气,喊不出来。在深水里笨拙地挣扎,很难引起别人的注意。我能做的就是静静地浮起又沉落,反反复复。

直到现在,我依然记得当时在水里感觉到的怪异的寂静,也记得勉强露出头来的时候,蝉鸣听起来格外喧嚣。也许是年龄太小的缘故,那个瞬间我没有想见什么人,往事也没像走马灯似的掠过脑海。我只想快点儿摆脱这种状况。我还有点儿孤独。谁都不知道我要死的事,感觉自己被孤立了。这种感觉又无法对任何人说,我只能满心郁闷。

夏日的阳光在水面安安静静地摇曳、闪烁。此岸的稀薄而明亮的膜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华丽地荡漾,仿佛在诱惑我。我想抓住那道光,然而抓住的只是触手即碎的几捧江水。从未有过的恐惧汹涌而来。那是渺茫而且难以言传的恐惧。

我渐渐下沉,很难再支撑下去了。这时,我感觉有人抓住了我的手。瞬间,我竭尽全力抓住那条手臂。我不知道自己哪来那么大的力气。我知道拉我手的人肯定很疼,可是我不能放手。不,越是这样,我越是用力。我生怕对方被我的强大腕力吓倒,彻底把我放弃。当我终于出水上岸的时候,我看到了浑身湿透、面色苍白的炳万。沿着指甲印深深挖下去的小槽,凝结着淡淡的血珠、青一块紫一块的胳膊……

回家的路上,炳万显得异常兴奋。也许是救我这件事让他难为情,要么就是因为身体被风吹干而开心。趿着湿漉漉的鞋子走下山路,炳万似乎彻底忘记了和民洙的事,生机勃勃地说道:“你们知道沙漠里的人们最多死于什么吗?”民洙用手推推眼镜,自信满满地回答:“当然是中暑。”炳万似乎料到他会这么回答,冷笑着说:“不。是溺死,溺死。”孩子们纷纷露出疑惑的表情,似乎觉得他又要胡说了。

出人意料的是,炳万的解释犹如高山流水滔滔不绝。他说沙漠里缺少雨水,不过一下就是瓢泼大雨,人们容易遭遇突如其来的变故。普通人不但想不到沙漠会下雨,而且也找不到避雨的地方,只能束手就擒。民洙立刻撇着嘴说:“嗤,谁说的?”炳万迟疑片刻,小声回答:“我妈。”美希挖着灌满水的耳朵,问道:“炳万啊,你干吗要说这些?”炳万有些慌张,随口搪塞道:“啊?哦,我是说,嗯,如果我们去沙漠,都要小心。哈哈。”

明天凌晨出殡。我没赶上末班车,明天恐怕去不了。他潜水很厉害。我想起他滑溜溜的身体,刚刚消失在深水之中,转眼又像活鱼似的跃出水面。看不见他,我们都很着急。某个瞬间,当他抖着身体唰地出来,我们常常感叹不已。我用胳膊撑着额头。天花板上的荧光灯依然在不安地闪烁,像很久以前在水里看到的光,若有若无,迷茫地蠕动。像闪耀而透明的膜,只要长长地伸出手,仿佛真的可以碰到。

突然,右臂传来剧痛。仔细一看,胳膊肘内侧变紫了。也许是刚才前辈抓住我留下的痕迹。胳膊上感觉到前辈的腕力和潮湿的余韵,然后想起前辈对身穿黑衣站在明媚春光里的我说“看见这个女人的生活,所以我喜欢”时,他那俊美的侧脸……

这时,我想起故乡的炳万。那是我有生以来最用力地抓别人的胳膊……突然,滚烫的热流涌向喉咙。那种突如其来的感情像沙漠里遇到的暴雨。我想到因为我活着,或者在我活着的时候,有人很痛。我也不知道的地方,某个认识或不认识的人因为我而剧烈痛苦。

这么简单的事情,以前为什么从来没有想过?这让我颇为困惑。刹那间,泪水扑簌簌地流下脸颊。我连忙伸手擦拭,眼泪还是不停地流。终于,我双手掩面,放声痛哭。“那样被指甲按着,肯定很疼……”“肯定很疼……”天花板上的荧光灯仍然不安地闪烁,欲灭不灭。挂满夏季衣服的二层衣架淡淡地、久久地俯视着我,俯视着没脱丧服哭泣的我。

本文节选自

《你的夏天还好吗?》作者:金爱烂

出版社:人民文学出版社

出版年:-1

◎来源:凤凰网读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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