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质透过现象了解事物的本质,但有些东
20世纪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一场惨烈的世界大战,但同时这次战争也促进了航空航天技术、材料科学、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。随着第一台体积庞大的电子管计算机的诞生,到年IBM推出了第一台个人计算机,再到今天“玩于股掌”的智能手机。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,人与人的距离只是隔着一个液晶屏。
隔着太平洋的买卖双方,在互联网帮助下,隔着一个小小的屏幕,就可以实现商品的交易,贸易的流通,货物的流转。这种新的商业运营模式就是我们今天所熟悉的电子商务。
年,当贝佐斯看到刚刚诞生的互联网,正在以每年%的速度飞速增长的时候,他知道他的机会来了。正如他在《本质》中提到的:“互联网上的先发优势具有极其强大的力量”。
“先发优势”:领先技术和产品带来的持久竞争优势。
而贝佐斯正是抢占了互联网的“先发优势”,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。有人观望,有人冷嘲热讽。
在《本质》一书中,贝佐斯也提到了:“创新总是引领你走上人们认为奇怪的道路”。
“任何时候,采取任何新的做法都会有人批评。”
“如果他们是对的,你就需要改变现在的做法。如果他们的批评是错误的,而且你坚信他们是错的,那你就要乐于被人们长期误解。这就是创新的关键所在。”
所以可以说那些走在时代前列的创业者,都是一个孤独的勇士。
贝佐斯成功了,他创立了亚马逊——是最早在互联网上进行电子商务的公司之一。这个最初只是从事于线上书籍销售业务的亚马逊,迅速抓住了互联网的东风,业务扩展至其他电商,物流、云计算、广告等。亚马逊也从“地球上最大的书店”,成功转变成为“最大的综合网络零售商。”
亚马逊的成功模式,我们可以从《本质》一书中窥得一二。在《本质》中,作者提到了最关键的两点:客户服务、创造与创新。
从年开始,亚马逊把“最以客户为中心的公司”,最为努力的目标。为什么会把这一条最为努力的目标呢?
因为一个企业的产品最终面向的是客户,而在这样一个以自由经济为主导的社会中,客户具有各多各自有的选择,所以企业不能依赖于客户的忠诚度。而是通过不断地提升服务,来留住客户。
而关于创新,我们也可以理解为更好地位顾客服务,提高顾客的产品体验。
《本质》,透过现象来了解事物的本质。亚马逊的成功只是一个现象,透过这本贝佐斯的演讲集,我们可以了解到贝佐斯的商业逻辑与领导力法则,从而了解亚马逊一路走来的成功之路。
不论是贝佐斯还是马云,他们的成功是很难复刻的。他们抓住了互联网兴起的第一波红利,他们的成功中包含着天时、地利、人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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